皇家集团线上微投:学前教育法草案将二审:拟增设“学前儿童”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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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评论员 管姚:你的观察很敏锐。我留意到一个细节,甚至今天还有自媒体做起了翻译版本评点,对比诸如“隔岸观火”、“拱火浇油”及“趁机牟利”的金句提法,哪种翻译更贴切,更精准。博主的结论是,对照英国BBC同题报道,今天《华盛顿邮报》的转译版本完胜:China would neither watch the fire from afar,nor add fuel to the flames,let alone exploit the situation for profit。在我看来,美西方媒体的这种关注报道热度,正是大国分量大国影响力的具体折射。
站在当下的十字路口,我们更需要回答:基础研究需要怎样的资助方式,什么是真正的基础研究?“无用”和“有用”间如何平衡、转化?为何中国的基础研究一直缺乏对全人类有影响力的原创性、前瞻性成果?
中新网6月21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1日举行发言人记者会,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学前教育法草案初次审议后,各方面普遍认为,学前教育立法应当以学前儿童为中心,进一步突出对学前儿童的权益保障。为此,学前教育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增设“学前儿童”一章,整合有关学前儿童权益保障的内容,同时增加、完善以下规定:
一是学前儿童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得到尊重和保护照料、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等权利。
二是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促进适龄儿童在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工作或者居住地方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
三是学前儿童因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等有特殊需求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园;幼儿园应当予以特殊照顾。
四是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对残疾儿童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幼儿园生活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妥善解决有关残疾儿童入园问题。
五是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学前儿童免费开放。
六是发现学前儿童受到侵害等危险情形或者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幼儿园应当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编辑:于晓】
如今,北生所又走到了一个新的十字路口。王晓东说,北生所二期已经落成,实验室还要继续扩张,后续需要更多资金支持,这些钱从哪儿来,仍是摆在面前的一道难题。“北生所现在是否还承担着体制改革试验田的重任?它到底是一家什么性质的研究机构?这些都还没有定论。”
一切围绕项目的资助体系中,研究机构的运营、选题方向及科研人员的工资薪酬都和项目直接挂钩。庄辞对《中国新闻周刊》说,作为项目负责人,为了“凑人头费”,也就是给课题组的学生和博士后发得出工资,还必须不间断去申请新的项目,造成一定的重复资助。